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芥末堆文 8月24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《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》(以下簡稱:《辦法》),《辦法》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旨在保護糧食生產者的積極性,維護糧食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加強糧食流通領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,保障國家糧食質量安全。
辦法包括總則、糧食質量安全風險監測、糧食質量安全管理、糧食質量安全檢驗、糧食質量安全事故處置、監督管理、法律責任、附則等8章,共50條。
《辦法》明確,糧食經營者對糧食質量安全承擔主體責任。從事糧食經營活動,應當嚴格執行有關法律、法規、政策及標準,嚴格遵守糧食質量安全管理制度,明確質量安全管理責任,認真落實反食品浪費、糧食節約等有關規定和要求,嚴禁多扣水雜、壓級壓價、以陳頂新、摻雜使假、以次充好等行為。
《辦法》指出,糧食經營者收購糧食,應當嚴格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和政策,按質論價,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質量安全檢驗,并告知售糧者或者在收購場所醒目位置公示糧食的品種、質量標準、收購價格等內容;雜質、水分等質量指標超過標準限量或者政策規定的政策性糧食,應當及時整理達標或者符合相關要求。
需要注意的是,水分較高時應當合理降水、降溫,確保安全儲糧。糧食經營者收購非食用用途的糧食,應當單收、單儲、單銷,采取在收購碼單、包裝、庫存貨位卡上明確標識等措施,強化全流程閉環管理。
在儲存方面,《辦法》要求,糧食經營者儲存糧食應當遵守糧油倉儲管理制度規定和相關標準,規范倉儲管理業務,合理應用糧油儲藏技術。
《辦法》還指出,糧食經營者應當如實記錄糧食品種、供貨方、糧食產地、收獲年度、入庫時間、貨位及數量、質量等級、品質情況、藥劑使用情況、銷售去向和出庫時間,以及其他有關質量安全信息,形成檔案,保存期限自糧食銷售出庫之日起,不得少于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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